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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联赛天津津门虎俱乐部被认定存在两粒关键点球被裁判误判,足协裁判评议组正式确认此争议事件,引发球迷广泛关注与热议

24直播网 2026-05-28 09:53:00 足球新闻
足协裁判评议:津门虎被漏判两粒点球

26日晚,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开展了本赛季第八次裁判评议工作,并于次日即27日正式对外发布了相关评议结果。本期评议主要聚焦于14个具有代表性的判例,这些判例均来自于近期中超、中甲、中乙以及女子超级联赛中的俱乐部申诉案件。经过认真分析和讨论,评议组最终认定其中5个判例在关键判罚上存在明显的错误或遗漏。特别是在天津津门虎队的两场比赛中,球队连续遭遇两次点球被漏判的情况,导致他们在这两轮比赛中仅取得了一胜一平的战绩。

本次评议会采用了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确保了各方代表能够高效地参与讨论。会议邀请了中足联的相关代表、中国足协纪检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来自社会与媒体界的足球社会监督员列席旁听。这样的安排不仅体现了评议过程的公开透明,也增强了外界对裁判工作的信任度。会议采取了评议组成员集体讨论与个别意见发表相结合的方式,力求在充分交流的基础上达成公正合理的结论。

判例一:在中超联赛第13轮,天津津门虎对阵河南俱乐部彩陶坊的比赛中,比赛进行到第45分钟加1秒时,天津津门虎队在进攻过程中传中,其9号球员在对方罚球区线附近与河南俱乐部彩陶坊的23号球员发生争抢后倒地。然而,裁判员并未判罚犯规,且VAR系统也没有介入处理。

天津津门虎俱乐部对此提出申诉,认为河南俱乐部彩陶坊的23号球员在争抢过程中明显存在手球行为,随后还抬腿压倒本方9号球员,理应被判罚点球。

针对这一判例,评议组首先一致表示:河南俱乐部彩陶坊的23号球员在与对方争抢对抗时,其手臂触球的位置处于双方身体接触下的正常范围,因此不构成手球犯规。此外,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河南俱乐部彩陶坊23号球员在下落过程中所做出的腿部动作是双方身体挤靠后的自然结果,并未附加任何犯规动作,因此也不构成犯规。由此,裁判员未判罚犯规的决定是正确的,VAR系统未介入也是合理的。

判例二:同样是在中超联赛第13轮,天津津门虎对阵河南俱乐部彩陶坊的比赛,比赛进行到第66分钟时,在河南俱乐部彩陶坊的罚球区内,天津津门虎的9号球员与河南俱乐部彩陶坊的22号球员均有手臂触球的情况。裁判员判定攻方天津津门虎的9号球员手球犯规,而VAR系统未介入。

天津津门虎俱乐部对此提出申诉,认为河南俱乐部彩陶坊的22号球员出现了两次明显的手球行为,应当被判罚点球。

对于该判例,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球在接触天津津门虎9号球员腿部后反弹变线,先后触及河南俱乐部彩陶坊22号球员的左臂和天津津门虎9号球员的右臂。双方球员的手臂均处于相互争抢和身体接触的合理位置,因此均不构成手球犯规。但随后河南俱乐部彩陶坊22号球员主动将右臂向球移动并触球,这一行为构成了手球犯规。因此,应判罚河南俱乐部彩陶坊22号球员手球犯规,并判罚点球,同时VAR系统应当介入处理。裁判员判定天津津门虎9号球员手球犯规的决定是错误的,导致漏判点球,VAR未介入也是不当的。

判例八:在中超联赛第14轮,上海海港对阵天津津门虎的比赛中,比赛进行到第32分钟时,天津津门虎的7号球员在对方罚球区内与上海海港的3号球员发生接触后倒地。裁判员未判罚犯规,VAR系统也未介入。

天津津门虎俱乐部对此提出申诉,认为对方球员对本方球员实施了犯规行为,应当被判罚点球。

针对该判例,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上海海港的3号球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草率地踢倒了天津津门虎的7号球员,这一行为构成了犯规,理应被判罚点球。裁判员的判罚决定存在明显错误,导致漏判点球,同时VAR系统未介入也属于失职行为。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肖赧

编辑/张颖川